信息来源:新点电子交易平台
发布时间:2026-09-23
阅读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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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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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编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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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G-AQ-W2026-5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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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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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庆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、2026至2027年季度报表审核服务采购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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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人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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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庆高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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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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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开招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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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标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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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9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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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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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28日17时3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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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中标候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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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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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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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报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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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20000.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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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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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合同签订后一年。服务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一年,最多续签2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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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中标候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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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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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兴昌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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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报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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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0000.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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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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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合同签订后一年。服务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一年,最多续签2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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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中标候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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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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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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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报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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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98000.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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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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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合同签订后一年。服务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一年,最多续签2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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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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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:徐峰 联系电话:0556-599997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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异议的渠道及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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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
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,联系电话:0556-5999972。
二、、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(1)异议人的名称、地址、有效联系方式;
(2)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标段号(如有);
(3)被异议人名称;
(4)具体的异议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(5)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(6)提起异议的日期。
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异议人需要修改、补充异议材料的,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(1)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;
(2)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(3)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
(4)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(5)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(6)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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